最新关于开展广东省土地学会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土地学会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粤土学发组字[2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会员登记管理工作是学会工作的基础,是学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前提。为更好地发挥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多方位、多层次地为学会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搭建技术交流与孵化平台,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广东省土地学会换届工作的最新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现将会员登记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广东省土地学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登记工作。
二、具体要求
1、本次会员登记与学会换届工作紧密结合,目前学会正在进行广东省土地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各单位推举的会议代表和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必须先进行会员登记,取得会员登记号后方有资格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为了协助我会尽快推动这项工作,以免影响推举会员代表和推荐理事候选人等换届准备工作,各单位及个人需在9月15日前完成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申报登记工作。
3、个人会员登记原则上应由会员本人完成《广东省土地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的填写,团体会员单位应由所在单位填写《广东省土地学会团体会员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会。
三、会员申报条件
1、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认同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2)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土地科技工作2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土地科技工作3年以上的土地科技人员;
(3)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土地管理工作以及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
(4)热心本团体事业发展,对本团体工作大力支持和有贡献的企业家。
2、团体会员
凡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和本会个人会员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相关学术团体,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联系人:梁毛仲、张衍君、陈奕君
联系电话:020-87697355
传 真:020-87678187
E-mail:gd87678187@163.com
本通知可在广东省土地学会网站(www.gdtdxh.org.cn或www.gdsta.cn/Category_426/Index.aspx)“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广东省土地学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