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杨明等23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赵仁彬等166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王琦等27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薛海龙等5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梁安民等48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 杨明等23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 赵仁彬等166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 王琦等27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 薛海龙等5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 梁安民等48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