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补考及相关事项
2018年11月13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发布了一条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补考的温馨提示:
因受强台风“山竹”影响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停考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定于2018年11月24日补考,需要在11月19日-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重新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新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原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考点调整到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安排以新准考证标注地址为准。
小编有搜索到一些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资料,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满足下表要求
3: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考生可在www.pqrc.org.cn网站下载打印后填写)。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4.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