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资质申办的条件及房地产估价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房地产估价资质申办的条件:
(一)一级备案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二)二级备案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三)三级备案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申请备案等级需准备的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备案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八)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房产股价资质申请备案等级的程序
(一)一级备案
1.申请机构须在线填写相关信息,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如果没有内容要填写“无”。
2.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打印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分别附(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材料,然后装订成册。
3.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二、三级备案
1.申请机构须在线填写相关信息,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如果没有内容要填写“无”。
2.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打印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分别附(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材料,然后装订成册。
3.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4.备案许可机关准予许可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