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测绘资质办理 > 正文内容

最新测绘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测绘服务网6年前 (2019-04-11)测绘资质办理2047

最新测绘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初稿)

一、技术装备(最新测绘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一)大地测量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0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5台。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5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3台。

(二)摄影测量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2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3台;无人飞行器系统或者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3套。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6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2台;无人飞行器系统或者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2套。

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1台;无人飞行器系统或者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1套。

(三)工程测量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不少于20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3台。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0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2台。

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或、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1台。

(四)海洋测绘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5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2台;多波束测深系统2套或者测深仪、声速仪、验流计不少于10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2台。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5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1台;多波束测深系统1套或者测深仪、声速仪、验流计不少于5台,其中每种仪器不少于1台。

丙级: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1台。

(五)界线与权籍测绘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0台。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5台。

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

(六)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甲级:数据采集设备不少于30台,导航地图编辑系统。

乙级:数据采集设备不少于10台。

(七)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编制

甲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不少于6台或者1套地面移动测量系统,高性能服务器不少于2台。

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或者1套地面移动测量系统,高性能服务器不少于1台。

丙级:导航卫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或者1套地面移动测量系统,高性能服务器不少于1台。

(八)地理信息与地图服务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作业限额(最新测绘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甲级测绘单位所有业务范围均无作业限额。

(一)大地测量

乙级:不得从事跨市级行政区域和优于0.1m精度的位置数据服务;不得从事三等和C级以上以上卫星定位、水准、三角、天文等测量;不得从事国家和省基础测绘及重点项目。

(二)摄影测量、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

乙级:不得从事国家和省基础测绘及重点项目,不得从事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项目。

丙级:不得从事国家和省、市基础测绘及重点项目,不得从事跨县级行政区域项目。

(三)海洋测绘

乙级:不得从事国家和省基础测绘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及项目面积超过100km2。

丙级:不得从事国家和省、市基础测绘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及项目面积超过50km2。

(四)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乙级:不得从事跨省级行政区域项目。

(五)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编制。

甲乙丙级均不得从事用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数据采集活动。

乙级:不得从事国家基础测绘及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项目,不得编制世界及全国政区地图。

丙级:不得从事国家、省基础测绘及跨县级行政区域项目,不得编制政区地图。

(六)地理信息与地图服务

丙级:不得从事地图数据库开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测绘服务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ehuifuwu.com/post/465.html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吉建管〔2018〕15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深度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规定》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规定》自2004年10月施行,并...

甲级测绘资质最新办理流程

甲级测绘资质最新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二)全部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批准甲级测绘资质:1、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2...

北京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北京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事项编码:0100178000110000000000000026542100咨询电话:(010)89150303事项名称: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监督电话:(010)68034...

浙江省土地规划资质办理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最新的暂行办法

浙江省土地规划资质办理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最新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规划编制、修改、设计、论证、咨询等相关业务行为,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