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前期掌握的各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初步成果数据库质量情况,部分地区的县级“三调”数据库建设工作尚未得到充分重视,数据库质量总体不高。为避免因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问题影响国家级数据库数据入库与汇总,保证全国“三调”总体工作进度,现就加强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数据库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
“三调”数据库是“三调”成果的核心载体与展示平台,也是“三调”工作的重要任务,数据库质量检查合格是确保“三调”数据库建设顺利完成、数据准确汇总的前提,数据库质检是保证“三调”数据库质量合格的重要措施。全国各地为开展“三调”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都将集成到“三调”数据库中,支撑未来“三调”成果的应用,如果“三调”数据库质量不合格,将导致各级“三调”数据不能准确汇总,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国土资源利用状况,难以支撑未来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县级“三调”数据库是各级“三调”数据库的基础,任何一个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出问题,都会影响后续各级“三调”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到“三调”数据库质检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待“三调”数据核查同样的态度,重视“三调”数据库质检工作。
二、在国家级核查复核阶段加强数据库质检
“三调”数据库质检是“三调”核查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地上报的县级“三调”成果,均应通过数据库检查,质检合格方可上报。前期为加快工作进度,及早发现县级“三调”成果中的质量问题,全国三调办对未经过数据库质检合格的县级“三调”成果也开展了核查,但各地不能因此忽视数据库质检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三调”工作中,各地务必加强数据库质检工作,县级“三调”数据库上报国家前,必须通过省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利用国家下发的数据库质检软件,将检查后的数据及质检结果打包上报国家,不得上报未经质检的原始数据库成果。全国三调办将在核查复核阶段对县级“三调”数据库成果质量进行评价,数据库质检不通过引起的图斑错误将记为错误图斑,计算错误率,纳入县级及省级“三调”质量评价,并将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建库队伍的技术指导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建库作业单位的技术指导,采取各种手段提高作业队伍对国家标准的理解能力,提高建库技术水平。为了帮助各地更好熟悉数据库标准与数据库质量的相关要求,全国三调办研发了“三调数据库质检服务系统”微信小程序,并建立了5个全国数据库质检服务QQ群和2部技术服务热线电话,各级三调办要督促作业队伍扫码关注与进群咨询,第一时间获取技术解答。
(一)全国“三调”数据库质检QQ服务群
QQ群1:672339693(服务范围: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北京)
QQ群2:608741538(服务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河南、天津)
QQ群3:672480642(服务范围: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QQ群4:489681653(服务范围:广东、广西、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
QQ群5:713647165(服务范围: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江西)
(二)全国“三调”数据库质检服务热线电话
电话:010-82828026、010-82828027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