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质量检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检验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质量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日对检验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月度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上交财务行政人事部,以此作为计算当月绩效工资的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质量部进料检验、制程巡检以及出货检验人员及领班/组长的绩效考核。
3. 职责:
质量领班或组长负责对各自负责的小组人员进行月度绩效初评和自评;
质量工程师负责对质量领班/组长提交小组人员月度绩效初评和自评情况进行复核;
质量经理负责对质量工程师提交的月度绩效考核表进行核准;
质量经理负责对本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4. 细则:
4.1 进料检验/制程巡检/出货检验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检验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工作效率得分+工作质量得分+文书规定及程序遵守情况得分+5S考核得分+记录和协调性得分+额外加分)-出勤扣分
4.1.1 工作效率(30分)
4.1.2.1 出货检验员未按出货要求或主管要求及时完成出货检验,每次扣10分;
4.1.2.2 出货检验员未按出货要求或主管要求及时完成出货检验并且已经影响到出货,则每次扣20分;
4.1.2.3 进料检验员应在材料到货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料检验,未完成的每次扣5分。仓库人员未履行送检通知职责的除外,由领班酌情扣分;
4.1.2.4 制程巡检员应按《IPQC巡检表》和产线实际要求完成每天的巡检任务,未完成的或者有被产线投诉的每次扣5分;
4.1.2.5 不能按时完成领班或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每次扣10分。
4.1.2 工作质量(30分)
4.1.3.1 因检验员过失造成的客户抱怨或者退货,每次扣5分;
4.1.3.2 因检验员过失造成的来料问题而导致客户抱怨或退货,每次扣5分。
4.1.3.3 因检验员过失造成的客户抱怨或者退货单月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则每次扣20分,直至总绩效分为0;
4.1.3.4 无故与产线发生争吵,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则每次扣20分。
4.1.3 文书规定及程序的遵守(20分)
4.1.4.1 检验人员未按图纸、巡检表或相关文件检验,每发现一次扣5分;
4.1.4.2 检验人员检验记录缺失,每发现一次扣5分。
4.1.4 5S (10分)
未按领班或组长的值班表做好当班的5S工作,每次扣1分;如果因5S问题被内部投诉的则扣值班人员2分;在工厂审核期间被客户发现投诉的则扣10分。
4.1.5 纪律和协调性(10分)
4.1.6.1 所有员工在工作上一律服从岗位轮换安排,不服从者一次扣5分;
4.1.6.2 所有员工工位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服从者一次扣5分;
4.1.6.3 在公司业务紧急情况下,不配合完成工作任务者每次扣10分;
4.1.6.4 不遵守作息时间以及违反公司规定和车间纪律的每次扣5分,再视情况根据员工手册处理。
4.1.6.5 积极配合加班安排的可根据该月度整体考核情况酌情加分;
4.1.6.6 因公司业务需要被安排加班的,每个月员工允许有一次不配合加班,从第二次起有安排不配合的每次扣2分;
4.1.6.7 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包庇隐瞒、打击报复、串谋等不诚实或不正当行为的,相关人员的考核分按零分处理,并且一律按严重违纪处理。
4.1.6 额外加分
4.1.7.1 发现并及时纠正批量性的重大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加5分;
4.1.7.2 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帮助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防止不良发生并验证有效,每提出一次加5分;
4.1.7.3 积极参与公司的各类改善活动,有改善提案被采纳的,每件加10分;
4.1.7.4 举报偷窃、侵占、怠工、敷衍塞责等有害公司利益的坏人坏事,为公司挽回损失等,经公司认定查证属实的,加10分。
4.1.7 出勤
4.1.1.1 当月请事假和病假累计1天,全勤奖发放90%;
4.1.1.2 当月请事假和病假累计2天,全勤奖发放80%;
4.1.1.3 当月请事假和病假累计3天,全勤奖为0,同时其他奖金考核分扣10分;
4.1.1.4 当月请事假和病假累计4天,本月所有奖励全部为0;
4.1.1.5 每天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另迟到、早退的时间要利用下班或加班时间来补。
4.2 质量领班/组长绩效考核细则
4.2.1 个人绩效
质量领班/组长个人绩效比照4.1检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核。
4.2.2 管理绩效
4.2.2.1 质量领班/组长应指导、督促和帮助所在小组组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验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劳动纪律,提供合理化改进建议;
4.2.2.2 管理绩效得分=(所负责小组人员绩效平均得分/100)*100%
5. 本办法经质量部内部讨论通过后,经批准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