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测绘管理政策法规适用性分析
1)严格的测绘资质审批制度限制了市场主体开展高精度地图制作
与国外市场上相对繁荣的高精度地图初创企业、传统车厂参与高精度地图竞争的产业发展局面相比较,国内的高精度地图业务主体相对单一。
2)限制车辆在使用高精度地图时进行感知与定位
自动驾驶汽车通过“高精度定位+环境感知+高精度地图”实现路径规划的行为属于上述管理范畴,须有测绘资质。
3)对地图进行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会影响高精度地图精度
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发布前必须进行空间位置技术处理(即偏转处理)。在车端使用经过偏转后的地图时,势必产生卫星定位与地图信息之间的偏差。为了补偿地图偏转处理造成的坐标系变化,我国在车端引入了卫星定位信号偏转插件,通过将车端接收到的卫星信号偏转,使偏转后的卫星定位信息能够匹配被偏转的地图。但偏转插件在传统地图上会有随机抖动,随机抖动引起的相对误差可能导致车道匹配错误,增加车辆碰撞风险。
4)禁止在地图中表达敏感信息可能影响部分自动驾驶功能的实现与优化
根据《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文件,重要桥梁的限高、限宽,道路的坡度、曲率等内容都属于敏感信息,高精度地图在公开出版前,必须过滤并删除上述内容。上述信息是自动驾驶汽车计算加速度、进行控制决策的重要参考,删除后会影响自动驾驶汽车的部分性能。
5)自动驾驶对高精度地图审查模式带来挑战
高精度地图服务于自动驾驶应用,对地理位置和道路交通情况有高时效性要求,地图中的不同要素按日、小时、甚至实时更新,如道路信息、车道等信息更新频次在月级别,交通事故、道路施工、车道限速等信息更新频次在秒或分钟级别。而现行地图审核机制人工为主要手段,工作量大,耗时长,无法应对高精度地图数据的更新周期需求。
6)高精度地图众包模式存在监管空白
为了解决该问题,多家图商、车企合作,通过大量行驶车辆进行数据采集,对地图进行实时更新,即众包模式。但我国测绘监管制度未对众包模式给出明确要求和规范,众包模式也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