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测绘领域监管制度优化建议
(一)完善高精度地图资质管理政策
在高精度地图资质管理方面,应突破传统管理模式,结合高 精度地图的精度更高、内容更多以及全语义三维地图等特征,研 究高精度地图制作需要的资质要求。具体操作层面,修订《测绘 资质分类标准》,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中设高精度地图 子项,明确高精度地图资质审核要求,降低高精度地图制作准入 门槛,加快高精度地图资质审批进度。
(二)创新自动驾驶汽车测绘数据保护和管理政策
考虑到自动驾驶汽车数量众多,让每辆车都取得测绘资质不 符合实际,建议通过技术方式解决法律方面的限制。在此,提出 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只允许自动驾驶系统缓存6 km2 以内的周边环境信 息。一旦自动驾驶汽车驶出该区域,立即将上述周边环境信息从 系统中彻底删除。根据《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覆盖范围小于6 km2 的地图不属于国家秘密。
方案二:要求车企将自动驾驶汽车探测到的地理信息直接回 传给具有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的图商,由图商对数据进行处理,车 企不得存储、修改、使用该数据。这种情况下,车企没有接触到 测绘数据,自然不需要再额外申请测绘资质。
(三)逐步放开高精度地图保密限制
高精度地图区别于传统地图,是给汽车看的地图,车主既看 不到地图,也没有对地图数据的所有权。在这种使用模式下,高 精度地图已不再“公开”,利用现行的针对公开地图的政策法规 对高精度地图进行规制缺乏合理性。考虑到高精度地图属于“非 公开”地图,其数据泄露风险更多地存在于传输、存储过程中, 因此高精度地图的保密重点应向提高地图数据安全性、降低数据 泄露的风险转移。建议探索更可靠的保密技术,提高高精度地图 安全性,在安全性得到保障后逐步放开对敏感信息的限制,以豁 免的形式允许在高精度地图中存储最大纵坡、车行桥坡度、最大(小)曲率半径、绝对高程等信息,并允许高精度地图不进行偏 转加密。
(四)建立高精度地图众包模式监管体制
建议尽快推动高精度地图众包模式监管体制研究工作,明 确开展众包模式的企业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以及众包数据采集范 围、数据回传方式、回传数据的归属权等问题。例如,在数据回 传方面,要求数据必须经过加密处理才可回传,以保证数据在回 传过程中的安全性;在数据归属权方面,采集的数据必须回传给 具有测绘资质的图商,并由图商储存和处理,车企不直接接触采 集的数据。
(五)优化高精度地图审图管理制度
结合高精度地图特点,建立高精度地图审查机制,明确高精度 地图的审图模式以及地图中可表示的内容、规格、精度等,升级地 图审查技术,缩短审查时间。审图模式方面,初次审核时全面审查 高精度地图内容。获得审图后,地图更新部分可以实时体现在地图 中,更新的内容应实时上传至审图中心报备,并向审图中提交地图 变化部分的说明。地图更新部分如果未通过审核,图商应按照审图 中心要求,召回在线数据,直至审核通过后再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