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称评审收费
问:评审收费如何确定?
答: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580元(含市人事部门送审费)。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含县人事部门送审费)。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对需要考试的人员收取)、答辩费每人140元(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以探索由财政保障评审费用。委托省外评审的,按被委托地(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