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实物地质资料服务水平,结合近几年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践,自然资源部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5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cxing@mail.mnr.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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