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启动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此次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计划到2026年6月全面完成。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旨在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有利于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自然资源部同步印发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此次资产清查将通过融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等成果,查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资产底数;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等成果基础上,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按需协同管理各类底图底数。其中,对以利用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将兼顾摸清资产底数和理清使用权状况;对以保护为主的,将侧重摸清底数情况。
《方案》明确,此次资产清查原则上采用“国家统一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模式,允许各省份结合资源禀赋、工作基础、财力保障水平等统筹实施。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并成立由相关直属单位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地方提出的问题并以适当形式印发问题解答,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记者 肖颖)